1. 增值税欺诈的类型
消失的贸易商欺诈(Missing Trader Fraud):涉及一系列交易,其中一个或多个公司收取增值税,但不将其汇给税务机关。参与欺诈的公司通常在短时间内消失,使税务机关面临未支付的增值税。例如,一家德国导管公司被发现从香港公司(消失的贸易商)购买防护口罩,并将其出售给德国联邦卫生部,但未申报收取的增值税。
旋转木马欺诈(Carousel Fraud):这是一种更复杂的欺诈形式,商品在欧盟内部多次进出口,利用了共同体内交易的增值税豁免。欺诈者创建了一个交易循环,导致重大的增值税损失。例如,一起涉及德国和意大利豪华车转售的案件导致1300万欧元的增值税损失。
2. 有组织犯罪的参与
有组织犯罪集团越来越多地参与增值税欺诈,利用多个空壳公司和复杂的计划来逃避侦查。这些集团跨多个欧盟成员国运作,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例如,一起涉及电子产品销售的案件,多个有组织犯罪集团参与,这些集团在22个欧盟成员国和14个其他国家运作,每个集团分工明确、配合紧密。
3. 预防和控制措施
加强增值税登记:加拿大和斯洛伐克等国家实施了更严格的登记要求,以识别和排除潜在的欺诈性企业。例如,加拿大要求非居民企业根据其估计的纳税义务提供保证金。
反向收费机制(Reverse Charging Mechanism):将增值税支付的责任从供应商转移到买方,降低了消失的贸易商的风险。意大利和英国在高风险行业(如建筑和电子产品)实施了这一机制。
分拆支付机制(Split Payment Mechanism):买方扣留增值税并直接支付给税务机关,确保税款被收取。意大利和波兰在容易发生增值税欺诈的行业实施了这一机制。
技术的使用:意大利和卢森堡等国家实施了电子发票监控系统,以实时跟踪交易并检测异常。英国开发了一个自动风险评估系统(TRUCE),将纳税人与来自28个数据源的超过10亿条信息联系起来。
4. 国际合作
欧洲公共检察官办公室(EPPO)在协调跨境调查和起诉增值税欺诈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建立了一个跨境集群调查网络和一个强大的信息共享机制。例如,EPPO协调了涉及多个成员国的调查,以打击豪华车和电子产品销售中的增值税欺诈。
欧盟还实施了一系列改革,以加强数字经济中的行政合作和税务治理,包括为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引入一站式(OSS)系统。
增值税欺诈带来的重大挑战,以及打击增值税欺诈的强有力措施的必要性。这些措施包括加强登记和控制机制,利用技术进行实时监控,以及加强国际合作。英国、意大利和欧盟等国家的经验和实践为改进增值税欺诈的预防和控制提供了宝贵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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